“法官,我是被执行人于某的家属,我过来交钱……”早上刚上班,被执行人于某的家属就匆匆来到金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找执行干警主动要求要交清案款。
于某和杨某相熟,于某于2018年初向杨某借款3万元用于周转,并写下了借条,约定一年后还款。到了2019年年底,临近过年于某却没有还钱,见面后也没有一点表示,杨某委婉地通过朋友提醒于某,于某答应了还款,并让其带话给杨某,称很快就还钱。杨某遂一直等待于某来还钱,可却在年后听到了于某外出务工的消息,随后于某的电话也打不通了,问其家人也只回答去了外省打工,不愿透露其他信息。无奈之下,杨某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了缺席审理,判决于某偿还杨某借款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于某却依旧不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杨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希望尽快拿到案款。执行过程中,由于于某查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具体行踪不明,只能将于某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名单,该案最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期执行干警也曾尝试多方寻找于某,但均无结果。直到于某的家属找来,着急要偿还案款,执行干警才明白,不是于某变积极了,而是于某的儿子高三毕业要参加空军招飞,政审无法通过,所以其家属才主动上门要求还款并要求解除其失信限制,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过程中,很多当事人都觉得案款没有执行到位就说明法院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或者措施采取不到位,其实法院执行案件依照的是相关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措施,法无规定不可为,并非对案件敷衍了事,请相信执行干警和胜诉权益人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有相互配合,积极支持才是最快执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