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间】敦煌市法院:仅有电子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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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敦煌市法院:仅有电子凭证能否认定借贷关系?


来源:敦煌市法院 责任编辑:马杰
发布时间:2023/12/14 9:58:38 阅读次数:516

“法官,这个案子对方没有给我出具借条,但是我们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当事人之间没有借条,但有电子转账凭证或聊天记录,法院是否能够确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近日,敦煌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子。原告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将资金出借给了被告,被告没有出具欠条,而仅是在微信聊天过程中认可收到款项,并承诺一定还款。后被告未能依约偿还,原告故诉至法院。

虽然该案被告未曾出具欠条,但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借贷链条,可以证实被告存在欠款的事实。同时查明双方之间没有其他经济往来。据此,法院审理后确认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判令被告返还借款。

【法官提醒】借贷关系产生后一定要注意留存书面凭证,没有凭证的要及时固定债权相应的证据,如通过短信、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确定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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