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自媒体发达的今天,网络也成为寻找当事人、送达案件的有效途径。近日,巡回法庭承办一起小额贷款纠纷案件,因原告提供被告郭某联系方式不准确,致送达失败,无法联系到郭某。
案件转交巡回法庭,为找寻郭某下落,辗转联系到郭某亲人,并不配合法院工作。巡回法庭发挥“巡回”办案优势,前往郭某身份证住所地昌马镇调查。经走访昌马镇党群服务中心,发动群众力量,向村民询问了解郭某基本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走访调查,不经意间有村民向法院工作人员提供郭某在“抖音”平台社交账号。郭某在“抖音”平台活动频繁,经常更新视频,本着试一下的想法,委托村民通过抖音私信询问郭某电话号码,书记员拨通村民提供的联系方式,几经周折,郭某回复了法院工作人员的信息,经向郭某说明来意,并顺利送达应诉手续。
次日,郭某两次主动联系书记员,表明其并非故意不向原告偿还借款,而是因更换联系方式、工作生活地址,并改名,而未收到还款信息,不能按约定还款,导致其诉至法院,郭某还同意调处案件,主动约定调解方案及还款时间。经书记员给原告转达郭某意见,原告同意调解处理。巡回法庭向双方当事人出具调解书。郭某约定时间届满一次性履行全部案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