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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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敦煌市法院 责任编辑:年丽
发布时间:2023/12/29 17:38:16 阅读次数:1433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效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敦煌市法院重实干、抓落实,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落细。

一是做好出庭通知工作。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的案件,在送达开庭传票时一并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送达率100%。同时,书面告知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法律后果。

二是做好庭前预约工作。在送达应诉通知书前,主动与被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的日期及方式。开庭审理前再次通过电话、短信通知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于复杂疑难、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明确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三是做好应诉指导工作。庭前主动与被诉行政机关进行对接,有针对性地指导出庭应诉工作。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前对案涉行政行为依据的事实和法律进行了解,指导法制机构和业务部门做好案情分析研判,在法定期限内充分准备并按时提交证据材料及委托手续等,助力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时“出庭、出声、出彩”。

 四是畅通信息交流及督导机制。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按月、季向涉及辖区司法局进行通报,着力引导出庭率低的行政机关积极出庭应诉,有效改善了“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情况。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垫定了基础。

今后,敦煌市法院将继续深化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细化措施、做优保障,不仅让“能说清、能做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还为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彩”创造积极有利条件,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更便捷、更主动、更积极。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以推进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少行政争议的良性循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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