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苗长泽等5名罪犯提请假释立案公示的情况说明
2024年1月9日,甘肃省酒泉市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了对苗长泽等5名罪犯提请假释的建议。经甘肃省酒泉监狱公示,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甘肃省酒泉监狱监狱长办公会审核,于2024年1月10日报请至我院进行立案。因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维护,暂时无法使用,现将本批次假释罪犯个人基本情况、原判罪名及刑期、已减刑情况等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于我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日,若需提出意见或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方式:0937-2679831 立案庭
0937-2679810 审监庭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