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案件审理公开、公平、公正。1月26日上午,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酒泉监狱公开开庭审理5件假释案件。本次庭审由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妍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建春,酒泉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刘建军出庭参加庭审活动。
庭审中,执行机关逐一宣读假释建议书、公开展示证据材料。罪犯陈述在改造中的实际表现,检察员讯问罪犯改造行为、核查报请程序。合议庭对报请的假释罪犯逐一进行法庭调查,对报请材料和假释条件严格依法审查。通过 “面对面”讯问、质证方式,确保庭审活动透明,更加准确地判断罪犯主观上是否确有悔改信心、客观上有无积极改造,进一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
本次现场公开审判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通过当庭教育,即将假释的人员更加警醒自己应该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益。也让服刑人员感受到了司法公开的阳光,坚定了改造信心,提升了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