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敦煌市人民法院现有27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5月15日任期届满,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收回或注销,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冯永宏、王金芳、王海玲、王春艳、田丰梅、毛春霞、王玉霞、庞晓丽、胡晓芬、陈 洁、张彩霞、路红秀、王海龙、胡海燕、龚晓燕、孔 龙、吴相兵、龚志辉、李进学、范 瑜、田旭龙、路金农、王长江、高万军、何志育、梁 霞、钟灵禄。
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敦煌市人民法院 敦煌市司法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