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经营案件。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左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牟利利用网络非法买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张某某、左某的认罪态度、在本案中所起作用、退赃等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张某某、左某作出罪刑相适应的处罚。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提醒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统一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非法经营香烟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也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买卖烟草行为将被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