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观摩零距离 以案释法入人心 --金塔县法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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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观摩零距离 以案释法入人心 --金塔县法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金塔县法院 责任编辑:李丽
发布时间:2024/6/17 9:55:10 阅读次数:430

2024年6月6日下午,金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霍某某受贿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一案。金塔县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等多家机关单位的党员干部代表及法院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0余人到场旁听,用现实案件开展了一场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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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熟练把控庭审节奏,按需调整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繁简程度,精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引导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展开调查,并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该案主办法官向参加庭审的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代表系统解读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森林管理法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审核批准开垦林地、占用林地并改作他用、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法规。这种看得见、听得着、感受得到的警示教育更为直观、更具冲击力、更能触及心灵,切实起到了庭审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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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旁听的人员一致认为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具有针对性、直观性和警示性,通过旁听庭审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更能触动廉政神经,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廉洁性,时刻警钟长鸣,不断自我警醒,自觉做到敬畏法纪、依法行政。

近年来,金塔县法院不断完善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并注重将庭审现场打造成“廉政警示教育课堂”,让更多的领导干部时刻警醒,严守党纪国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法律底线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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