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甘0982执32号
申请执行人权强与被执行人李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的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亮,男,1981年04月06日出生,汉族,住敦煌市沙州镇丝路花园12号楼1单元10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22103198104060015。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亮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标的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7-8893547
悬赏期限:2024年9月18日-2025年9月18日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