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甘0982执66号
申请执行人田孝与被执行人杨怀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的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怀岗,男,1959年7月20日出生,汉族,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560号26号楼1单元301号,现住甘肃省敦煌市七里镇铁家堡村三组,身份证号:622824195907200612。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杨怀岗有效下落、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按照执行到位标的的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37-8893807、8838587悬赏期限:2024年12月4日-2025年12月3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