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甘肃省酒泉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了对雒兴明等4名罪犯提请减刑的建议。经甘肃省酒泉监狱公示,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审查,甘肃省监狱局批复,甘肃省酒泉监狱监狱长办公会审核,于2025年1月6日报请至我院进行立案。因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维护,暂时无法使用,现将本批次假释罪犯个人基本情况、原判罪名及刑期、已减刑情况等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于我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日,若需提出意见或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方式:0937-2679831 立案庭
0937-2679810 审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