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带头办案 发挥头雁领航作用

网站首页 » 基层动态

院领导带头办案 发挥头雁领航作用


来源: 责任编辑:李文瑛
发布时间:2025/1/22 18:59:21 阅读次数:985

为全面贯彻司法责任制,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1月22日,玉门市人民法院院领导带头审理6起刑事案件。

玉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勇带头公开开庭审理了其中3起案件。庭审中,杨勇同志以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法言法语把控庭审节奏,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即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此次开庭不仅落实了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也拉开了新一年我院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序幕。

院领导带头办案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题中应有之义。玉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甘肃法院网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
邮编:730070 E-mail:gsgyxcc@163.com

陇ICP备10200000号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