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中院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 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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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中院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 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会议


来源: 责任编辑:何婷
发布时间:2025/4/18 11:35:50 阅读次数:471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传递司法温度,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在扶危济困、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4月14日下午,酒泉市中级人法院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司法救助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才主持会议,司法救助委员会委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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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提请的3名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民事案件申请人及3名刑事被害人申请人的救助申请案件进行讨论表决。司法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吕万平对4起救助案件的受理、执行、生活状况调查、救助拟处理意见及理由等情况逐案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各位委员从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审查,严格按照《甘肃省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标准对决定救助金额进行计算,并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对6名生活困难胜诉债权未能足额执行的救助申请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予以申报国家司法救助。

会议强调,司法救助是“一头连着百姓的疾苦,一头系着司法的关爱”的民生工程,要严格遵循司法救助标准和条件,规范审查程序,确保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又防止滥用司法救助。

    酒泉中院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酒泉中院将继续依法依规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方式、提升救助质效,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司法为民实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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