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大道理】楼上楼下,一水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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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大道理】楼上楼下,一水之责


来源:敦煌市法院 责任编辑:韩秀娟
发布时间:2025/6/26 8:44:26 阅读次数:195

夏日的阳光炙烤着大地,某小区住户王某推开久未归家的门,一股潮湿发霉的气息扑面而来。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头一沉:餐厅的天花板湿了一大片,墙皮剥落,露出难看的痕迹;精心铺设的木地板鼓起了一个个“水泡”;更糟的是,餐厅漂亮的木质隔断板材,也因吸水而扭曲变形了。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楼上住着的是陈某一家。一年前,也是因为陈某家洗菜池下水道破裂漏水,导致王家餐厅地板空鼓、顶部渗水。当时,王某与陈某、物业一起查看了现场,双方私下达成协议:陈某向王某赔偿1500元。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

谁曾想,平静的水面下暗流涌动。楼上陈某家并未彻底解决漏水隐患,而王家因长期无人居住,未能及时发现新的渗漏。直到这次王某回来,才惊觉“水患”已严重至此。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遂将邻居陈某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气氛有些凝重。陈某觉得委屈:“上次不是赔钱了吗?怎么又要赔?而且他们家常年没人住,坏了才发现,责任也不能全赖我吧?”王某则出示了现场照片和损失清单,心痛不已:“上次调解后,问题根源没解决,又漏水了,损失更大!这隔断、吊顶、地板、墙面,都得修啊!”

承办法官仔细翻阅卷宗,查看现场并进行询价,餐厅隔断、吊顶变形无法修复需重做,墙面需要粉刷,地板也有损伤。及时联系装修工人对修复费用给出了合理区间。

“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法官语重心长地开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得很清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给邻居造成损失了,就得承担赔偿责任。”法官看向陈某,“你家管道漏水,是导致楼下损失的根本原因,这个过错是明确的。”经调解,双方同意以各项修复费用共计9600元调解解决该纠纷。

案结后,法官补充道:“陈某,赔偿是法律上的责任。但远亲不如近邻,主动修复好自家的管道,避免‘水漫楼板’再扰邻,才是真正的负责,也是‘和谐’、‘友善’的体现。王先生,房子空着,也别忘了常回家看看,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及时止损。大家各尽其责,相互体谅,让这‘楼上楼下,一水相连’的邻里情谊,在责任的守护下,化为和谐的清流,常驻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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