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甘肃省酒泉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了对余新喜等129名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经甘肃省酒泉监狱公示,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甘肃省酒泉监狱监狱长办公会审核,于2025年7月29日报请至我院进行立案,其中对郑少冰等9名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案件因技术原因无法及时受理,于2025年8月13日报请至我院进行立案。
因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维护,暂时无法使用,现将郑少冰等9名罪犯个人基本情况、原判罪名及刑期、已减刑情况等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在我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日,若需提出意见或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另有2025年7月29日报送,8月4日立案,8月8日公示的(2025)甘09刑更128号秦海龙假释一案。经甘肃省酒泉监狱及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协商,酒泉监狱将对秦海龙的假释建议变更为减刑建议(详情见附件),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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