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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公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26/2/25 15:40: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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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院长接访月”活动的

公  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酒泉两级法院于2026年3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院长接访月”活动,由两级法院院长通过现场接访形式接待来访群众,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每日由院长接访,如遇院长因其他工作不能接访的,由其他院领导接访,或由信访部门另行为来访群众安排院长接访时间)。

二、接访地点:各院信访接待场所

三、受理范围:1.不服中、基层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2.对中、基层法院执行案件反映情况的;3.反映中、基层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活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4.反映中、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5.提出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6.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监督电话:0937-2679794

五、联系方式: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电话:0937-2679794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7号肃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室,电话:0937-2710069

金塔县人民法院:金塔县神州大道11号金塔县人民法院一楼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电话:0937-4570506

玉门市人民法院:玉门市新市区知行路3号玉门市人民法院一楼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室,电话:0937-3339085

瓜州县人民法院:瓜州县渊泉镇南市街100号瓜州县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电话:0937-5810527

敦煌市人民法院:敦煌市古城路转盘北侧敦煌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信访接待室,电话:0937-8822785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祁连东路3号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0937-8123810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红柳湾镇民主路43号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937-8328242

六、注意事项:

(一)来访群众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提交书面信访材料或口头清晰反映有关诉求。

(二)多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通过推选5人以内的信访代表按照信访流程提出诉求,不得集体缠访、闹访。

(三)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配合法院安全检查工作,不得携带危险、爆炸物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法院;在进入信访接待场所前需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相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存入信访接待大厅内的储物柜中;接访过程中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携带拍照、录音、录像设备进入接待场所。

(四)来访群众应自觉遵守信访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法依规信访,合理反映诉求。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