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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2/28 11:57: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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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8-2020年财政收支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7〕48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肃北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六)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八)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机构情况。

肃北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刑庭、民庭、执行庭、立案庭、、政工科、、法警队、办公室七个庭(室、科、队)。下设马鬃山法庭一个派出法庭。本年度没有增减变动。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肃北县人民法院是由县编委审批的行政单位,机关核定政法编制34人,工勤人员2名,事业人员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9人,全部由县财政全额拨款。本年度退休人员1人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0个。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8年肃北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96万元,与2017年472.43万元相比,增加22.53万元,增长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改政策实行后,对公车补助资金的下达。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加情况

2018年肃北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7年4.5万元相比,减少4.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划由省财政保障,项目经费未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402.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1.7万元,增长11.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改政策实行后,对公车补助资金的下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9.78万元,减少1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对应的保障费用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8万元,增长15.2 %.

4.住房保障支出25.7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45万元,减少9.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对应的住房保障费用减少。     

四)非税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未使用非税收入,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表格数据为空。

2.公务接待费1.6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26万元,减少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为县级制定标准,2018年预算改革后,预算软件以人数530元/人/年核定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9.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1.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9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培训费。

5.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会议费费用,相关表格数据为空。

6.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肃北县法院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未安排。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05.534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599平方米。价值524.1998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价值196.9472万元。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25.8万元。其中:复印机0.9万元,打印机4.3万元,台式电脑10万元,照相机6.6万元,摄像机4万元。办公家具43.2万元。

3、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主要是设施维修经费;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0%。选择0个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

4、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省法院机关及直属单位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六、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肃北县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7日

 

肃北县法院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