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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法院“五抓”推进量刑规范化

来源: 作者:王兴国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3/29 16:07: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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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泉市肃州区法院为了有效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坚持从五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抓学习。组织全体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量刑规范化有关资料汇编》,不定期交流学习体会。为审委会委员和刑事法官配备《<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与“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理解与使用》和《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实务手册》等书籍,供大家学习。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刑事审判人员必须全面理解和掌握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内容、方法和步骤,正确把握运用量刑情节等工作,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二是抓规范。制定了量刑规范化实施方案等各类文件,为案件量刑规范化提供规则依据,使其更明确、具体、细化和可操作性。严格按量刑规范化办理每一件案件,无论开庭还是合议庭合议、均以量刑规范化标准进行操作,每案必制作量刑评议表,切实将量刑规范化融入庭审过程中。
     三是抓练兵。为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是从刑事审判庭长做起,组织审判业务骨干对改革以前尚未审结的案件,用量刑规范化标准进行“实战演练”。并组织庭里其他刑事审判人员进行了量刑规范化庭审观摩。通过“实战演练”,使办案人员对量刑操作有更直观的感受,同时通过对适用量刑规范化前后的判决结果进行比较,更加深了对量刑规范化的理解,推动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开展。
     四是抓协调。量刑规范化改革过程中,争取党委、人大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与检察、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了召开联席会议,为量刑规范化顺利进行创造了外部条件。同时,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作用,营造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良好氛围,积极稳妥推进工作。
     五是抓组织领导。为了做好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成立量刑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专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刑庭庭长、副庭长为成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