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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认真部署“百名法官下基层”司法为民活动

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 作者:张吉滨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4/2 10:41: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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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最高法院《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遵照酒泉市中院《关于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司法为民活动的实施方案》,金塔县法院党组及时讨论制定了《实施意见》。325日,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要求,分解任务,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开展活动的目标及任务是:(一)开展巡回就地办案。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各审判业务庭、三个人民法庭要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基层司法所的联系,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做好调解和诉调对接。去年我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受到表彰。今年各庭室要继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把调解、和解和协调案件的范围从民事案件逐步扩展到行政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刑附民案件和执行案件,建立覆盖全部审判执行领域的立体调解机制。认真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竭力提高案件调撤率。(三)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按照省、市政法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包案领导和责任人要见案见人,带案下访,上门走访,出门走访,切实化解信访积案。努力减少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四)坚持开展能动司法,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推行在实地调查了解案情,实地调查取证,到农家院落与当事人谈心。做到与群众无障碍、零距离、面对面服务,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提升法院公信力和亲和力。着重在立案信访便民窗口建设、完善繁简分流机制、诉讼费减缓免及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少年法庭建设、涉农案件审理、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等方面有所作为,使人民群众感觉到公正便利就在身边。

在这次大会上,院党组就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司法为民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各庭室要根据各自审判执行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因案制宜适时地开展工作,要传承和发扬马锡武审判方式,走出法庭,沉下身子到基层群众中去延伸法律服务。刑庭要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自诉案件、青少年犯罪等案件,到案发地、受害人住所地调查了解情况,有条件的要在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立案庭和人民法庭要对涉及招商引资、集团诉讼及涉及面广、影响大、敏感性强的案件,在立案前主动走出去了解案情,慎重立案。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及人民法庭对涉及乡镇、村组、矿山、企业法人的案件要到当地调查走访,对涉及土地承包、相邻纠纷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要深入案发地,进村入户,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抓好就地开庭调解。审监庭对发还案件、提起再审的案件要主动下基层调查了解,做好当事人的疏导工作。执行庭的执行案件,要多与被申请人所在地、单位、社区、乡镇联系沟通,就地执行案件,上门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信访案件要带案下访,与信访人面对面谈心,耐心倾听诉求,做到息诉罢访。各庭室要圆满完成下基层办案等任务指标。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审监庭对下基层办案的所办案件进行评查,每月就法官下基层办案数量列入审监通报事项逐月通报。研究室及各庭室科队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对司法为民服务效果、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进行宣传,对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推广,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认真开展总结评比,将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庭室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司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对开展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庭室和法官,在年终进行表彰奖励,以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我院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