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擦亮“窗口”服务群众,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树立法院新形象。该院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着装、形象、仪表到服务态度严格按规定标准上岗,严格标准着装,规范文明用语,以和蔼的工作态度待人,以优良的作风服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使当事人一踏入法院大门,一接触到法官,就对法院和法官产生信任感和亲和感。
加强便民服务“窗口”。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由立案庭干警轮流担任导诉员,确保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不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并在立案大厅设立当事人休息区和信访接待席,优化诉讼环境,方便群众诉讼。
开展巡回办案活动。该院对边远涉农、涉牧、涉矿案件实行上门办案,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千里草原、戈壁矿区,切实为牧农民、矿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止六月底,该院组织“巡回法庭” 26场(次),就地开庭审理案件30余件,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纷争,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使当事人自觉息诉罢访,杜绝了信访隐患,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该院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和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并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避免诉讼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环节,确保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截止六月底,该院共减免诉讼5406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该院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坚持每周三由院长接待来访群众,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作出处理意见,当场不能答复的,限期书面答复;对于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按法定程序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使其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做到信访人息诉罢访。
开展“大走访”活动。该院集中开展“百名法官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组织干警进村入户走访,与群众心连心,零距离沟通交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一研究解决并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截止六月底,该院共处理来信14件,接待来访156人,同比下降30%和6.02%,为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履行了自己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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