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法院实施“廉政监督卡制度”办案法官若冷颜相对、置之不理,态度强横、蛮不讲理,口气生硬、脾气暴躁,推三阻四、拖延搪塞,当事人可随时举报 ,如果法官在办案当中存在冷、横、硬、推等问题,当事人可以随时填写廉政监督卡,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这是肃州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郑重承诺。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院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廉政监督卡随案发放,对法官的办案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廉政监督卡上附有“五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并公布了24小时举报电话及举报电子邮箱。当事人及其律师可随时对案件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工作环节中承办干警、部门是否依法办案,有无违反程序、违反回避制度、办案纪律和“五个严禁”等情况进行举报。
廉政监督卡由立案庭在立案时直接向当事人发放,并当场签收。目前,全院已发放廉政监督卡近三千余份。当事人持此卡后可随时对案件的立案、送达、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举报。法院接到此卡后,将在10日内对所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答复。如果查证属实,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将查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