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6日,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各基层法庭、各公安派出所落实《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文件、座谈等形式,对清水、金佛寺、总寨、三墩、银达五个人民法庭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听取了区公安局以上公安派出所的情况汇报。在督查过程中,区法院副院长潘志清、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华加明充分肯定了区法院各法庭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以及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动机制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认为各法庭和公安机关加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具有三个特点:思想统一、联系密切,措施到位、真抓实干,反应敏捷、效果凸显。同时,也指出了各法庭在安全保卫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联合督查组对各法庭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干警的安全教育,对安保硬件建设相对薄弱的法庭实行政策倾斜,加强对民事案件审判的安全保卫的工作,加强法庭与派出所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和配合等建议。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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