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提高驾驶人员安全意识,防范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产生,2月27日上午,肃北法院召开车辆安全行驶警示教育会议,会议传达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桑吉就车辆管理与安全行车强调两点:一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行驶。二要认真对照检查,查找本院在车辆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予以整改。
会上对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与安全行车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车辆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上坚持办公室统管、使用部门负责、分管领导审批、纪检监察监督的原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通报,做到管理科学、用车规范、行车安全。
二是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工作。要求一车一档案,将车的购买时间、年检、保险、保养、维修情况和使用部门、驾驶人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全院所有车辆性能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全院干警会上院领导经常性强调交通安全,适时通报交通肇事案例,并适时邀请交警部门人员对本院驾驶人员进行各项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驾驶人员的素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杜绝酒后驾车,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确保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四是严格管理,狠抓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所有车辆出差必须经审批;严格车辆入库管理,公务外出用车的,在办完公务后立即将车辆统一停放在车库,院办公室负责对每日车辆的入库情况进行登记,每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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