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8月以来,民二庭严格按照院党组的要求,加强对调解案件的执行工作。面对民事案件日益增多、执行难度日益加大的局面,全庭干警采取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措施,对本庭室调解处理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全部进行摸底、汇总,以便集中执行。通过向执行庭学习经验,使得部分久执不结的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民二庭以 “转变观念,化解矛盾,一心为民”为工作重心,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拓宽诉讼调解渠道,创新诉讼调解方法,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全程调解、全员调解”为主线,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仅2011年期间,民二庭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在全市法院系统中名列前茅。在案件调解前,审判人员既要充分了解是否有调解基础,同时又要考虑调解后的执行问题,因此,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庭室审判员在庭前认真给被告讲明道理,诠释法律,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使得原告能够撤诉,从根本上定纷止争,也从根本上减少了执行案件的数量。
自今年1月份以来,民二庭共调撤处理案件43件,其中被告自觉履行义务后原告撤诉的案件达16件,从源头上化解了一定的社会矛盾,为创建和谐玉门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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