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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事人利益为先 以化解纠纷为己任

来源:瓜州法院 作者:李庆瑾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10/25 3:54: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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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法院柳园法庭针对本庭辖区柳园镇矿山多且大多地处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外来人口多、人口流动性极大等特点,积极总结办案经验,探索创新办理该类经济纠纷案件的方法,尽最大努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日前,在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工讨薪案办理过程中,该庭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协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通过对人调结果进行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了该起纠纷。

   该起纠纷发生在20128月,瓜州县宝泓矿业因资金紧缺拖欠卢庭文、饶立安等103名外地籍农民工工资共计68万余元,酿成一起双方情绪激化、社会影响较大、处理难度较高的讨薪案件。当时情况紧急,双方僵持不下,如不合理、快速处理,极有可能发展为一起恶性械斗事件。在此情况下,该庭积极协助瓜州县柳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安抚农民工情绪,对企业老板及各方当事人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努力寻求有效化解问题的办法,最终在一连几天的加班工作之后,圆满的解决了该起纠纷,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作了司法确认,保障双方达成协议的有效执行。通过该起案件的处理,进一步丰富了柳园人民法庭处理劳务纠纷案件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也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实际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