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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新思路 寻找新方法 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

来源:瓜州法院 作者:韩志强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11/12 3:55:3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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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民法院三道沟法庭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将大量纠纷调处在基层。案件调撤率90%以上。实现了上诉少、申诉少、改判发回少,调解率高、服判息诉率高、当事人满意率高三少三高的良好局面。这要得益于该院建立的着手源头、强化庭前、立足庭中、巩固庭后的梯次式调解机制和庭长经常组织干警,交流调解经验,互相探讨调解方式方法,总结出一套适合基层农村法庭案件调解的新路子。

一是着手源头。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主动联系乡村干部,宗教主流人士参与调解。从案件源头出发,认真分析案件,分工协作,在国家法律的框架内,乡俗民约为指导的前提下,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促进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是强化庭前。庭前调解分为送达和解和庭内庭前调解两个阶段。送达和解阶段,在向当事人送达起诉书和证据时,征求当事人是否同意和解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和解,则形成调解协议。如果不同意和解,则形成相应笔录,主要内容为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态度倾向,以便为庭内庭前调解做好准备。

三是立足庭中调解。三道沟法庭将判后答疑纳入庭审操作中,加强释法说理,将法、理、情融入其中,对证据的认定和依据证据所确认的法律事实进行解释。同时对传统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在调解要求上进行区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涉农问题等传统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打造和谐;商事案件坚持调判结合,严格审理程序,严禁片面追求调解而影响和损害一方的合法经济利益。

   四是巩固庭后调解。加强与执行力度,把握好执行时机,实行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工作的效应,保证了调解工作一致、持续地贯彻于案件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