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今,金塔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结合实际,通过“五项措施” 健全行政审判工作机制,认真审理了行政诉讼案8件和国家赔偿案件1件。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抓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和加强队伍建设是法院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这一主线,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思想作风过硬、工作作风缜密和业务能力超强的行政审判队伍,树立良好法院干警形象。
二是敞开受案渠道,积极受理新类型案件。我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宗旨意识,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坚决杜绝有案不收、有诉不理的现象,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的问题。积极慎重受理新类型案件,慎重研究政治性、政策性高,法院难于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判断的案件。
三是建立协调机制,注重诉前调解。坚持从协调优先出发,通过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良性互动的协调配合机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把大量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
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强化化解矛盾纠纷。行政案件调撤结案是化解行政争议的最好办法,能充分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注重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行政协调机制的作用,促进行政案件的有效解决,尽最大努力争取案件协调和解。
五是加强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提升司法透明度。充分发挥好法律文书上网、撰写调研信息等形式来宣传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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