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暨座谈会,22名人民陪审员,酒泉市中院、县人大、县政协、县司法局相关领导以及法院领导、部分庭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上,县法院通报了2012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同时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广泛座谈交流。
法院通报指出,自2005年5月以来,我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至2011年全体陪审员共参与案件401件,2012年至今,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4件,陪审率长期保持在较高水平,处于全市法院前列,有效缓解了当前案多人少、法官短缺的矛盾,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成为了社会与司法良性互动的重要桥梁。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法院将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抓好四个关口,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一是把好职务准入关,进一步规范选任工作。严格把握人民陪审员选任标准,进一步细化和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并结合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从行业代表性、专业性突出的人员中,加强对专业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二是把好教育培训关,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的个体差异和审判工作的不同需要,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能力;三是把好科学管理关,进一步拓展发挥职能。通过提高管理的科学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搭建平台、载体,加大使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执行、信访的工作力度,助推人民陪审员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四是把好考核监督关,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通过细化考核人民陪审员工作,建立经常性的联络沟通机制,定时、不定时地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通报履职情况,增进所在单位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了解,促进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切实为解决“陪而不审”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人民陪审员们在座谈过程中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认为县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各类培训、座谈等,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了自身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对于工作中的不足,人民陪审员也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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