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犯罪,遏制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金塔县法院严格按照醉酒驾驶量刑标准,依法审理“醉驾”刑事案件。去年5月1日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列为刑事犯罪正式开始实施,但“醉驾”违法犯罪却屡禁不止,很多驾驶人依然我行我素,无视他人人身安全,置法律于不顾,酒后驾驶机动车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为遏制 “醉驾” 犯罪,我院对醉酒驾驶犯罪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2012年审理“醉驾”案件20案,判处 “醉驾”犯罪人员 20名,18名“醉驾”犯罪人员被判处拘役刑, “醉驾”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对“醉驾”形成法律威慑。截止日前,今年审理 “醉驾”犯罪案件7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真正要对酒驾行为加强控制和治理,单靠法律制约还很不够,还要靠所有驾驶人从珍爱生命的角度予以重视,增强法制意识,切实营造人人监督酒后驾驶的社会氛围,培养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一种“人人重视安全、珍视生命、守法驾驶光荣、违法驾驶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最终实现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和谐、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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