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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案信访窗口建设 提升司法公平正义质效

——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立案信访阳光工程成效好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作者:闫辉国 田志贤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10/31 10:44: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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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紧扣“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根本工作标准,着力打造设施完备、环境舒适、功能全面、服务规范高效的“立案信访文明窗口”,今年以来,立案庭共接待来诉来访群众800人次以上,受理民商事案件569件,传唤当事人2270余人,立案调解室调解结案31件,司法确认10件,办理诉前保全23件,咨询导诉分流矛盾纠纷80余件,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效。

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窗口阳光工程。为了更好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从立案庭着手,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司法文明窗口、阳光司法窗口。在建设审判大楼的同时,修建了拥有80多平方米的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了立案审查、立案登记、诉讼费结算三个窗口,接待当事人、审查立案、诉前调解、排期开庭、法律文书送达、诉讼及执行案件查询、诉讼费收结、咨询答疑等均在大厅进行,实行柜台式办公,“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营造温馨的诉讼环境。同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设置了便民座椅、书写工作台,完善了设施,丰富了功能,尽可能地营造一个舒适便利的接待环境。在大厅显著位置悬挂各类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民事诉讼起诉条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兑现服务承诺。为方便当事人,配置了大屏幕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开庭公告等信息。除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外,还在立案庭专门设置了信访接待办公室、立案调解办公室。通过建立健全服务设施,努力做到“情系百姓,方便诉讼”的服务标准。

完善审查立案机制,转变司法为民作风。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在立案受理、接待来访过程中,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接待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向群众说明情况。注重立案庭干警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三声四心”,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和接待热心、听取细心、记录精心、疏导耐心,坚决杜绝“冷、硬、横、烦”的不良作风,解决立案环节“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在立案工作中,立案庭法官首先做到依法及时审查立案,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立即审查该案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和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是否有相应的证据证实,对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进入审判流程管理进行立案、诉讼费收取、一次送达,并发放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等;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和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向当事人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提交的证据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原告所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和法定形式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对极易恶化不稳定案件、诉讼风险较大以及当事人拒绝接受诉讼引导的案件,制作笔录随案移送审判业务庭。对重大复杂案件、群体性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立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了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立案工作的要求,通过庭室集体业务学习,自学和外出培训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所受理的案件能够做到诉讼材料齐备,请求明确具体,定性准确,当事人确定正确,审批手续完善,案件送达合法。

注重立案阶段调解,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始终把立案调解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手段,不断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逐步推行“快捷、便民、高效、灵活”的庭前调解、立案调解和司法确认模式。设有专门的诉前调解室,配置了1名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担任诉前调解员,负责诉前、立案受理阶段的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对个别当事人有困难或难于处理的案件,走出法庭,进入家庭,深入纠纷事发地,巡回调解,想尽一切办法力争把纠纷解决在诉前。对涉及相邻关系的案件、婚姻纠纷案件、赡养纠纷案件、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的民商事纠纷,通过诉前和立案调解,对当事人采取说服教育方法,尽量避免当事人意气用事,促使双方彼此谅解、互相让步,自愿消除隔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创新涉诉信访工作,实现有序规范运行。在立案庭设立了信访室,从强化信访意识入手,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从根本上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教育和引导干警坚决摒弃主观上对信访人的“无理上访推定”,切实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让人民群众由衷地感觉到“找对了人”、“找对了地方”,问题处理期间不再重新重访、越级上访。二是健全完善受理机制。全面建立来信来访工作台账,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严格落实来信来访受理书面告知制度,切实规范来信来访受理工作,使信访人真正感受到信访诉求“有人问、有人听、有人管”。三是进一步规范办理机制。全面实行来信来访书面转办、交办制度,严格落实限期办结制度,切实做好交办,确保来信来访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四是建立健全督办机制。逐步完善跟踪督办、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等工作方式,强化对来信来访的督察督办,努力实现来信来访规定时限内案案有结果。

金塔县人民法院以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立案窗口为抓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规范、高效、便民的立案信访窗口创建,扎扎实实开展各种司法便民措施,实实在在地为来诉来访当事人及群众服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那样,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体会到“司法为民”带给他们的便利,让真诚的司法服务惠及每位来诉来访的当事人,用法官的智慧及时解除当事人的心结,以人民法官的热情给予当事人及人民群众温暖和方便,用规范的语言、文明的举止向当事人及人民群众释法明理,展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