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不是特别复杂,由于被执行人的不诚信导致案件未能如期执行,引发了申请人及其亲属不满。
院领导对信访化解和稳控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指示,提出必须做到法制宣传、感情疏导、问题解决三个“到位”。经过法庭工作人员耐心解释法律规定,部分上访群众认识到行为明显不妥;经过感情疏导,部分群众情绪开始稳定;鉴于申请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法院垫付20000元,死者亲属息诉罢访。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