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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职能 解决群众需求

——金塔县人民法院审理农民工案件效果好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爱善 王永伟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9/26 10:11: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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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逐步增强,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许多案件标的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但讨薪困难,对这些案件如果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则诉讼时间长、成本大,人民群众也不满意。今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针对此类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的方式,以简易程序就地开庭,就地执行,至现在已经成功处理农民工案件12件,并全部执行到位,最大限度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更好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如丁某、荆某诉施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丁某、荆某都是航天镇农民,受雇于外地户籍的施某,在其工程队务工,但工程结束后,施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给二人出具了欠条,拖欠二人工资各1300余元,丁某、荆某多次找其索要,未能要回,施某有可能要外流,丁某、荆某以电话请求预约立案,法庭在告知其立案相关事项后,第二天二人到法庭起诉,法庭在审查后当天立案,并于当天前往施某临时住处,向其送达诉状副本、诉讼告知书等材料,在第一时间向其讲清法律关系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施某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当场履行拖欠的工资,丁某、荆某在领到工资后,随即撤诉,整个案件审理天数仅为2天时间,在领到工资后,丁某、荆某表示原想可能要几个月,从未想到能这么快就要回工资,对案件的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基层法庭处在群众工作的第一线,肩负着维护辖区稳定的重要责任,鼎新法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农户调查研究,通过快捷高效的审判方式,解决农民急切期盼的问题,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回应了群众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