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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基层法庭工作的认识

来源:瓜州法院 作者:傅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11/3 10:0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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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转眼我到南岔法庭工作已经一年多了,从我自身而言,这一年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进步的过程,工作中的一切时时刻刻让我成长成熟。

在我想象中的基层法庭就是处理一些简单的、标的较小的纠纷,甚至我有这样的思想:基层法庭案子少,人比较清闲。但是经过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的认识与现实格格不入。目前就我们法庭来看,案件数量明显增多,案情复杂,工作量大等等。在现实的工作与我老旧的思想不断撞击迸发出成熟的火花时,我想谈谈对基层法庭工作的认识。

第一、就基层法庭的工作地位而言,基层法庭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前沿,也是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堤坝。随着地方的经济较快发展,纠纷越来越多,加之老百姓维权意识不断的提升,更多的老百姓选择诉求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虽然大多案件听起来都是些小事,但是要达到老百姓心中的公平正义却是难上加难。所以如何在维护公平的同时去迎合百姓心中的真理,是基层审判员不断深思的问题。如在处理邻里间纠纷的案件中,首先必须查清事实,了解情况。这就需要进村入社,到农户家中对实物亲自丈量,理清关系。其次必须从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入手,通过阐明道义与法律,引导他们进行换位思考,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应该顾及他人的利益,这样才能使双方都心服口服,欣然接受法庭的裁决。

第二、就基层法庭的工作特性而言,基层法庭主要是解决相关“三农”的案件,所以必须切实提高审判、执行效率,更好的服务于“三农”。如在处理农村婚姻家庭类纠纷,民间借贷、租赁合同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人身损害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等物权纠纷时必须采取速裁速执,这样不仅能及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能很大程度上提高法律的权威。每逢到春耕或秋收的时候,为了农民不误农时,法庭工作人员须主动深入田间地头,为农民提供实时实地的司法服务。对一些简单的案件,应当积极调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一些涉及面广的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复杂案件,应积极联络村、乡、派出所等进行多方协调,明确权利义务,及时处理解决纠纷。除此之外,在工作之余,法庭工作人员应该对一些调解的案件要进行及时回访,特别是调和的婚姻案件,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的解决,而不是简单的追求调解率。如此,我们不仅为农民的生产发展铺平了道路,更为农民生产致富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激发他们生产的积极性。

总而言之,基层法庭是法院的派出法庭,是化解基层矛盾的有力保障,是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坚力量。因此基层法庭工作必须扎实、深入、高效、切切实实的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促进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