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3日 星期五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金塔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毒案件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陈华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11/21 2:55:50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亢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金塔县法院今年审结的第八起涉毒案件。

被告人亢某某,早期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零八年因吸食毒品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2014年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依法逮捕。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在侦查期间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但鉴于被告人有前科、劣迹,具有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同时,为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的人身健康权益不受侵犯,综合给予其罪刑相适应的处罚,判处被告人亢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涉毒案件的毒品引发的社会危害日趋严重,不仅诱发大量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更严重的是影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一起涉毒案件的公平、公开、公正审理,有利于突出司法公正作用,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