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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结合“两学一做”全力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来源:金塔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吉滨 殷庭虎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8/25 9:25: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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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规定,金塔县法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司法公开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突破口,以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为重点,提高审判执行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审务公开着手,将使用法律解决纠纷的过程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展现出来,让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将司法公开作为实现司法廉洁的基础保障,让司法更好惠及民生,让群众更加认同司法。
    一是立案公开。开展立案“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窗口配备了司法公告栏、导诉人员。诉讼指南,诉讼程序,风险告知,廉政承诺公布在醒目位置,开展“一站式”立案服务,免费发放各种诉讼指南。通过指导立案,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二是庭审公开。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其他事项一律予以公开,庭审公开率达100%。三是执行公开。执行案件100%纳入流程管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的联系电话或专门设立执行热线电话,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主动告知执行信息。四是文书公开。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将审理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发布裁判文书2173份。五是审务公开。在法院网站,电子屏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公开重要审判信息、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等信息,围绕司法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庭审观摩300余人次,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并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审理案件300余件,完善监督员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践证明,我院的司法公开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消除了人民群众不必要的误解和猜疑,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滋生腐败的主客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