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国家第一个“宪法宣传周”。当天,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旨在引导全体干警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为民使命,坚持公正司法,争做新时代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领誓,全体干警参加宣誓。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