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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20/2/10 15:59: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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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19〕65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玉门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玉门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玉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玉门市人民法院现有部门21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审管办、法警队、纪检组、监察室、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庭、事审判第庭、借款审判组、交通事故审判组、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巡回法庭、玉门镇法庭、赤金法庭、油田法庭、花海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院机关和派出法庭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2110.73万元,比2019年收入预算减少207.16万元,下降8.93%,下降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结转经费金额较大。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16.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4.5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2110.73万元,比2019年支出预算减少207.16万元,下降8.93%,下降的主要原因:2020年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899.5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1.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3.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6.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442.1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6.03万元,增长4.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0.26%,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经费压减。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资金3个项目。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14万元,2019年预算持平我院预计国内公务接待55次,人数457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万元,减少13.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度发生变化

(四)培训费5.9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1万元,减少64.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在2020年度取消外省培训,主要采用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培训。

(五)会议费0万元,上年度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183.4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84.07万元,减少31.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当年预算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信息化设备采购及智慧法院建设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545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63.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45.3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107.14平方米,价值1210.8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价值258.73万元。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支出做出合理规划,严格按照项目进度合规、合理形成支出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法院重点工作、提高审执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我院重点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一个,涉及财政支出159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人民法院用于人员养老支出

医疗卫生: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业务费)

13、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4、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法庭运维费)

 

                                                           玉门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

2020年玉门市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xlsx

全省法院业务费(本级).xlsx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级).xlsx

法庭运维费(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