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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玉门法院:执行法官遭电话拉黑,被执行人迫于强制手段最终履行案款

来源: 作者:贾程霞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1/6/7 11:47: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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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玉门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某你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判决已经生效,原告已经向我们申请执行,请你到执行局来配合我们的执行工作”执行法官说道,随后电话挂断。在电话之后的几个月内,张某将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加入黑名单,法官无法联系到此人。519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积极劝导、教育的方法和强制拘留措施并用,被执行人某最终将案件款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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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日,被告某因购买摩托车,与原告玉门市柳河乡某摩托车修理部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约定2020年3月30日前将购车款一次性给付。如被告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将承担利息,直至付清止。合同签订后,由于某一直拖欠购车款,某摩托车修理部遂诉至法院要求某支付款,法院依法判决某支付购车款2000元及违约金350元。判决生效后,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受理该案件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某的财产情况,结果无可供执行财产,此时被执行人某也不知所踪,执行陷入僵局。

20205月上午,执行法官在多方调查终于得知某的下落,立即对某作出拘留决定,决定对其拘留十五天,当执行法官将拘留决定书拿到张某面前时张某迫于强制手段最终当初履行全部案款。

在法官的灵活执行方式下,最终此案成功执结玉门市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权威配合执行,使执行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