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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22/2/24 17:49: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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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6、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8、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机构情况

肃北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下设马鬃山法庭和巡回法庭两个派出法庭。本年度没有增减变动。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肃北县人民法院是由县编委审批的行政单位,机关核定政法编制3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4人,其中公务员身份32人,工勤编制2人,全部由省财政全额拨款。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  1064.97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48.13万元,增长16.1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标准有所提高,项目经费预算标准均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064.9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 1064.9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48.13万元,增长16.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标准有所提高,项目经费预算标准均有所增加。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 921.64 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3.24 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 63.28 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81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64.97 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 799.97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9.13 万元,增长14.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标准有所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265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22.6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法庭由于开庭审理及办案执行等业务需求,需增加法庭建设维修,改善基层法庭办公办案环境。

1.保障运转经费1 个,主要是业务费。

2.其他项目2 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75万元,下降42.86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预计2022年发生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2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14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院预计采购公务用车1辆。

4.培训费1.6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了干警省外培训的经费。

5.会议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161.8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1.64万元,增长7.75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加大了对基层法庭办公设备的购置,切实改善基层法庭办公办案条件。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 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1582.98 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2660 平方米,价值 535.2 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7 辆,价值 196.95 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  1113.5545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计划选取越野车设备采购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为促进法院高效便民服务,提高审判管理效率,缓解车辆不足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矛盾,计划购置越野车设备,总投资25万元,切实保障法院正常运转。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26万元、业务费104万元、法庭运维费16万元,我单位对以上三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经费用途支出,确保专项资金支出合理,为2021年度审判、执行工作做好保障工作,并完成本院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全面提高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提升办案质效。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分别是: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涉及财政支出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人民法院用于缴纳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肃北县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肃北县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公开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