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于一方当事人在外省,开庭审理时,法官提前与当事人沟通,采用“云上法庭”开庭,庭审结束后,当事人无法直接到法院领取裁判文书,邮寄送达不仅有疫情影响且时间长、成本较高。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了电子送达范围,法官即向当事人释明了新的法律规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及时添加了当事人的微信,通过微信向当事人送达了裁判文书。该送达方式方便快捷,当事人也可以保存图片,随时随地打印使用,真正实现了“秒达”,得到了当事人及律师的赞许。
“送达难”一直是制约审判工作质效的瓶颈,传统的送达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电子送达方式可以极大提高送达效率,在便利当事人诉讼、节约司法成本的同时,也为承办法官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案件质效,更好地实现了“线上数据多跑路,人民群众少跑腿”,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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