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处理了一起许某、刘某与王某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王某租赁许某、刘某挖掘机一辆,并雇佣二人为其干活,在工作完成后,王某却对许某、刘某索要工资一事推三阻四,无奈之下,二人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于2021年8月作出裁定,但在后续履行过程中,王某却当起了“老赖”,拒不按照法院裁定履行。许、刘二人遂于2022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询问被执行人王某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原因。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不履行裁定后果一一告知王某。在法官耐心劝阻下,王某意识到了自己这种“老赖”行为的错误。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长期履行。
在现行的经济社会中,不讲信用、恶意拖欠、拒不执行合同及法院裁决等现象屡见不鲜,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敦煌市法院将多措并举加大治赖打击力度,持续开展执行集中行动,强化运用强制执行措施,推进久拖不决的案件顺利执结,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法律小贴士: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