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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敦煌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韩婧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3/25 9:03: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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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3日下午,敦煌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敦煌市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科技局职工代表20余人走进法庭,零距离旁听了该起案件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9月,被告人赵某通过“蝙蝠”软件得知提供银行卡供他人转账可以获利后联系被告人王某,意欲让王某提供个人银行卡及手机银行用于转账,王某随后联系被告人陈某向其说明提供银行卡及手机银行帮助他人接收转移资金可获利。陈某遂于2021年9月6日办理卡号尾号为1235的银行卡、开通手机银行并将该卡单日转账限额调整至100万元,用于接收和转移资金。2021年9月7日,赵某联系好上线后安排王某将陈某送至重庆市某区配合上线人员接收转移资金,当日陈某使用卡号尾号1235的银行卡接收刘某某、蔡某、邢某等6人被骗资金60余万元,并将汇入钱款全部转出。事后,陈某获利4000余元,赵某获利2000余元,王某获利1000余元。敦煌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赵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前,敦煌市人民法院依法为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庭审中,被告人陈某、王某、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合议庭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庭审是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公开课。通过零距离旁听庭审,不仅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危害性有了新的认识,还增强了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同时还会告知家人及身边的朋友,看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拒绝贪图小利,从源头上减少“帮信”犯罪。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层出不穷,“帮信”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多,敦煌市人民法院面对不同群体,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杜绝“帮信”犯罪等法治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法院开放日”活动,把“庭审现场”变身“教育课堂”,通过近距离旁听庭审,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