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10月25日的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王立奇书记讲话精神和《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研究了全市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党组书记、院长刘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刘宏伟强调,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要准确把握大会精神的精髓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及院党组部署要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有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
刘宏伟要求,要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班子成员、县处级干部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带头谈认识谈体会,带头谋发展谋落实。要做到营造氛围系统学。把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交流研讨,做到原原本本学、专心致志学、融会贯通学。要做到结合实际对照学。认真对照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法院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思考新任务新要求,对工作方向再校准、对目标任务再明确、对思路措施再完善,站在更高层次谋划和推进,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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