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的敦煌夜晚,已经有些许寒意,敦煌市公安局的会议室里,一场生动有趣的法治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敦煌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任玉娜来到市公安局,以《民法典》与公安工作为主题开展宣讲活动。
宣讲在敦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三级高级警长凡佩的主持下拉开了序幕。“大家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吗?为什么有的案件适用《民法典》?有的案件适用《民法典》颁布之前的法律?”任庭长以问答的方式,从《民法典》适用的时间效力,编纂过程和篇章体例,深入剖析和解读《民法典》的时代意义和核心意义。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吗?”“高空抛物的赔偿主体有哪些?”“人格权利益保护有哪些规定?”“家庭暴力如何认定?”任庭长以大家关心的话题、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社会热点为切入口,通过以“案”说“典”的方式,结合自身经验和审判中遇到的具体案例,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详细解读重点法条、剖析热点事件。讲解过程中,四十余名公安民警坐姿挺拔、热情高涨、积极互动,针对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踊跃提问,任庭长耐心地为大家答疑解惑。
通过学习,民警对《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为以后学习《民法典》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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