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帮我看一下我的这份种植回收合同约定是否合理,到时候如果发生纠纷怎么办?”、“法官,我跟公司签了合同,如果到时候公司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我能不能不履行合同?”、“法官,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我提供农药和化肥,我该怎么样主张权利啊?”。这是金佛寺法庭年初在某村玉米制种基地巡回审理一起玉米种植回收合同纠纷后的普法小课堂上,现场旁听的村民们向法官提出问题的场景。
随着法庭辖区范围内金佛寺镇、丰乐镇、东洞镇农业产业发展,特色产业由原来的玉米制种、甜叶菊种植、花卉制种等少量品种发展为现在的13个。
产业虽然发展了,但是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合同意识的淡泊,由此产生的各类纠纷也一直居高不下,成为金佛寺法庭受理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
围绕产业类纠纷亟需解决的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及缺少法治思维问题,金佛寺法庭确立“以就地普法预防和减少类案发生”的思路,以流动普法小课堂为突破口,坚持乡村产业的案件发生在哪里,法庭庭审就搬到哪里,普法小课堂就跟到哪里;产业纠纷的法律需求在哪里,普法小课堂就建在哪里。今年以来,金佛寺法庭共建立不同形式的就地普法小课堂52 个,就地解决产业类纠纷62 起,从源头上减少了辖区内同类民事案件。
2021年年初,翟某等三人为黄某繁育某品种玉米种子。种子收获并交付后,因产量较低,且双方对种子价格、合格标准、亩保价格均无约定,导致双方对应付种子款各持一词。 这个案件是目前农民群众在种植过程中普遍存在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约定不明确、与无资质企业或个人签订合同等问题,导致大量纠纷产生。
为了即“治标”又“治本”,法官把现场开庭和就地普法紧密结合,适时开展了一堂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课 ,从制种企业资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面,通过讲解法律规定、典型案例的方式,仔细向当事人讲授“依法种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个案件最终在 普法小课堂 的认知下达成了和解协议。
金佛寺法庭坚持在每个案件开庭审理后,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见机行事向当事人开设普法小课堂。通过30多个庭后普法小课堂的开展,种植群众的法治意识大幅提升,较好的解决了在种植过程中“种前无约定、种中互扯皮、种后互推诿”及处理纠纷时全凭“嘴说”的问题,让“依法种植”贯穿在整个种植过程。
“以前是发生纠纷打官司,现在是依法种植无诉讼”,种植户茹某高兴的对在种植区回访的法官说。
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不规范、合作企业资质良莠不齐,导致辖区农业产业纠纷高发。金佛寺法庭在总结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将普法小课堂搬到了农业产业区。
在春耕时节,针对部分产业合作企业合同不规范或者与农户不签订书面合同的问题,法庭在产业区积极开展集中普法教育活动,一方面通过解读《民法典》、《种子法》等法律规定,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规定的内涵、适用条件、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结合典型案例,从身边真实的事例出发,避免因不懂法造成合同签订不规范、与没有相应资质企业签订合同、不按照合同约定种植等行为的发生。
针对部分合作企业资质不齐、信用程度不高的问题,法庭在产业区就地开展“非诉审查”工作。在每年落实种植面积时,积极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与区检察院、区种子管理站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企业“白”“黑”名单,对各村组引进的特色产业类企业进行审查,剔除无资质、已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保留资质好、运行好的企业,从源头上规避风险。
与此同时, 为确保产业健康发展,法庭探索建立“案件反馈”机制,对法庭受理的类案、一定区域内高发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辖区镇村党组织反馈案件情况,分析案件高发原因,提出高发案件治理建议,指导辖区党组织针对性的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和产业管理工作,增强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随着这些普法小课堂的开展,辖区内特色产业逐渐走上了“法治”轨道,法庭受理的各类涉及农业产业相关案件从2020年的62件,下降到2022年的不足20件,涉案金额从将近1000万元降低到不足200万元,做到了从源头治理,护航产业健康发展的目标。
今年6月,单某在自己花卉地里喷洒农药时,大风将农药吹到相邻的雒某的玉米地里,导致玉米部分死亡。法庭法官在和镇司法所 、 村委会联合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就地开起了普法小课堂,向双方讲解了《民法典》关于侵权部分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同村已处理的类似案件,让双方当事人明白了赔偿的法理和法律依据以及损失的确定方法,最终经各方努力,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为了将“以就地普法预防和减少类案发生”更深入的应有在矛盾发生初期的过程之中。金佛寺法庭将普法小课堂融入诉源治理中, 联合辖区内三个乡镇司法所,对于辖区内发生产业类纠纷,在矛盾纠纷发生萌芽初期立即开展“就事论事”式普法教育。司法所、村级调委会、网格长充分利用了解当事人实际情况的优势因势利导。法官从法律规定及审判实务等方面开展提出符合实际的解决建议,妥善化解纠纷为主题的普法小课堂教育活动。
在案件诉讼中,将普法小课堂融入巡回审判,开展“以点带面”式普法。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秉承方便当事人诉讼的理念,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进村组,搬进当事人家中,通过庭后普法小课堂的开展,让周围群众通过“听案”,直观的感受到人民法庭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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