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调解了一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两份《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维修保养某小区的4台电梯,同时约定了合同总价款等。协议签订后,甲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开展维修、保养、检验、检测等工作,但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支付电梯维修保养费,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给付电梯维修保养费。庭审过程中,经过对案情的认真梳理,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说服和反复劝解,双方表示能理解对方的难处,均愿意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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