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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23/8/18 15:51: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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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按照督促程序办理支付令案件。

   (四)依法执行己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

   (六)管理本院的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负责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业务学习。

   (七)负责法院的监察工作,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廉政教育工作。

   (八)在审判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法警管理工作。

   (十)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内设6个科级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巡回法庭。单位核定编制3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6名,工勤编制4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我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数据;我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43.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5.63万元,下降28.49%,主要原因是新建审判法庭建设已完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6.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23万元,占87.10%;其他收入134.97万元,占12.9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32万元,占64.37%;项目支出384.29万元,占35.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71.64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284.91万元,下降22.67%。主要原因是新建审判法庭建设已完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0.25万元,下降23.43%。主要原因是新建审判法庭建设已完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9.45万元,支出决算为81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支付新建审判法庭项目资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77万元,支出决算为3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35万元,支出决算为4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17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人员工资调标及人员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63.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8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办公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案办公业务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47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培训费等相关办公经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外出培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1.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1.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安排外出培训,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是车辆已达到报废期,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办案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车辆已达到报废期,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车辆未完成报废手续的办理,无法采购新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办案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车辆已达到报废期,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各级法院领导换届,省市院调研增加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2022年绩效目标自评报表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4分,自评结果为“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247.41万元,全年执行数235.55万元,预算执行率95%。本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法院完成2022年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完成2022年法院计划内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

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费自评价得分99.5分,自评结果为“优”。业务费全年预算数93万元,全年执行数9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本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保障我院做好审判业务,保证审判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全年预算执行率100%,保障了办案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与预期的预算计划完全一致。

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庭运维费自评价得分90分,自评结果为“优”。法庭运维费全年预算数8万元,全年执行数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本项目2022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项目主要支出内容包括办公费、邮寄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2022年法庭运维8万元,保障我院审判业务,提升办案效率。全年预算执行率100%,与预期的预算计划完全一致。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与分析,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7.93分,评价结果为“优”。(阿克塞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2022年度,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82万元,项目支出293.39万元。经调整,单位全年预算数资金总额为114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8.21万元,项目支出405.23万元。根据年末单位支出预算,我单位于年内实际支出107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32万元,项目支出384.29万元。单位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4.3%。年末结转结余64.83万元。该部分总分10分,得分9.43分,得分率为94.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决算公开表

2、阿克塞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

3、阿克塞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7日



附件1: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阿克塞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阿克塞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