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瓜州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及上级法院制定的有关审判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当地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与业务指导;2、按照管辖的范围审理一审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3、依法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和上级法院交办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负责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抓好队伍建设,组织专业培训;6、对审判工作的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调查研究,并在审理案件中注重发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7、指导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8、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10、负责司法统计和装备及司法警察工作;11、接待涉及本院信访接待范围的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办理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等;12、负责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办理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包括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
2、派出法庭
包括三道沟人民法庭、柳园人民法庭、南岔人民法庭、锁阳城人民法庭、双塔人民法庭、渊泉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62.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7.19万元,增长14.2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人员经费和县级财政拨款的其他收入较上年均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9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8.23万元,占83.75%;其他收入323.80万元,占16.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9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03万元,占82.52%;项目支出349.41万元,占17.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3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1.84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公积金和津补贴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0.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和后期追加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46万元,支出决算为6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退休3人,单位所缴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均有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56万元,支出决算为4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退休3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均有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职工退休3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7.26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15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9万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工资标准后基本工资增加,各类保险也随之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7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6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3人,其他交通费用和培训费、差旅费均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36万元,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费、差旅费等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于疫情影响未外出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6.9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决算数均小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万元,增长46.94%,主要原因是我院部分车辆车况日下,维修频繁,且车辆燃油费递增明显,导致车辆燃油费和维修费均高于上一年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数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车辆管理,对司机的驾车技术及安全知识进行常态化培训;合理规划派车用车,各庭室统筹协调,加强沟通避免重复派车,厉行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48.79%,主要原因是本年燃油价格递增明显,且一直居高不下,加之我院部分车辆购置年限久远,维修频繁。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强化车辆管理,各庭室统筹协调,加强沟通避免重复派车,厉行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48.79%,主要原因是本年燃油价格递增明显,且一直居高不下,加之我院部分车辆购置年限久远,维修频繁。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从源头控制了公务接待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紧从严用好部门预算的每一分钱,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业务费和法庭运维费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结果为“良”。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2.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瓜州法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业务费、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22年绩效目标自评报表见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62.3万元,执行数为1998.4万元,完成预算的9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快捷化解矛盾,方便群众诉讼;二是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2022年整体支出基本未偏离目标值,但民事案件调撤率年初设置目标值偏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着力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对相关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进一步科学、有效运用;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合理计划预算资金,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杜绝浪费资金。
2.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4万元,执行数为1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时完成智能化档案室设施设备等采购工作以及扩建改造工作,为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二是保障了办案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院智能化档案室设施设备由于疫情影响,安装不完全未验收。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院将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积极督促施工、推进项目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
3.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万元,执行数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法庭运维资金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参与乡镇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面的作用;二是保障了基层法庭办案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院基层法庭活动室、图书室建设项目由于资金紧张,未实施。得分为0,其余没有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院将严格坚持《预算法》“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合理计划预算资金,深挖节支潜力,紧缩财政支出,保障基层法庭的工作开展。
4.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法院经费保障机制,以确保法院依法履行职责;二是保障法院完成2022年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完成2022年法院计划内信息网络建设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彩色LED屏建设项目安装不完整,无法验收,影响整体目标值的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我院将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积极督促施工、推进项目工作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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