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三抓三促·品牌创建】肃州区法院绘就特色“枫”景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3 16:46:29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年来,肃州区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原则,持续推动“枫桥经验”落地开花,探索“一法庭一品牌”的工作机制,打造特色法庭、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经济发展,大胆探索实践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发动和依靠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组重视,打造“一法庭一品牌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肃州区法院党组历来十分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坚持设施装备向法庭倾斜、人员队伍向法庭倾斜、政策待遇向法庭倾斜,为法庭配备了符合现代化办公办案的硬件设备。院党组经过研究部署,确定“发扬枫桥经验、擦亮特色品牌、融入基层治理、提升案件质效、服务人民群众”的“一法庭一品牌”工作思路,强化相关庭室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互通信息、研判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争创工作佳绩。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亲自带队到五个法庭指导枫桥强基工程,帮助法庭理清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带领法庭干警走访辖区人大代表,征求“一法庭一品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

    强化普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辖区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老百姓遇到官司不是积极收集有利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是选择逃避、消极应对。针对存在的问题,肃州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以案普法、常规普法和专项普法相结合的法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法律“八进”工作,对辖区乡镇、学校等全覆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邀请各方力量参与调解的方式开展多元化解纷工作,充分考虑当地群众民风习俗、宗教信仰,邀请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人民陪审员和村组干部等参与调解,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今年以来,纠纷诉前化解率、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大幅提升,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多方联动,服务乡村振兴加强与驻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切合点。积极为党委政府在工程项目、基层治理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促进依法行政。组织各乡镇法官,主动与乡镇开展对接工作,充分了解各乡镇法律需求,排查矛盾纠纷,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辖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助力服务乡村振兴。

    打造过硬队伍,夯实法庭基础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处于“基层的基层”,是司法体系的末梢神经,是司法作为的前沿窗口,也是司法公信的重要支点。以打造人民法庭过硬队伍为目标,选派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精通当地语言、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警负责法庭工作,切实加强法庭基础建设,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肃州区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原则,在摸索中前行,在总结中发展,不断探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子,持续优化基层法庭建设,全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司法服务。

肃州区法院将风雨兼程

振奋精神

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法治的新征程上

乘“枫”破浪,扬帆起航